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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制學生悠遊卡104年10月31日起轉普通卡

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為防止學生悠遊卡遭冒用及鼓勵學生搭乘大眾運輸,前於103年9月25日起分階段實施及宣導,並停售「押金制學生悠遊卡」,該卡將自104年10月31日起轉普通卡,無法享有公車學生優惠票價。為落實公車學生優惠票價補貼於學生,防止學生悠遊卡遭冒用,以期達到正本清源及維持補貼公平性。北北基三市聯手推動學生悠遊卡源頭管制,無法記名之「押金制學生悠遊卡」及未記名之「晶片學生悠遊卡」將轉為普通卡。「押金制學生悠遊卡」持卡人可依悠遊卡公司退卡退費作業處理方式辦理退卡、退費及回收票卡。尚未記名之「晶片學生悠遊卡」請儘速於104年10月31日前完成記名程序,以續享有公車學生優惠票價。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特別提醒,因軍警所享之優惠與學生相同,所使用之票卡同為學生卡,其購買、記名、優惠等內容及流程皆與學生卡相同,故亦請軍警人員儘早完成記名程序。有關學生悠遊卡改以記名發行之相關資訊,請上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及悠遊卡公司等網站查詢,亦可撥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悠遊卡公司客服專線412-888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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