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6月1日起計程車隊無法提供車資折扣,影響乘客權益。
交通部基於各類汽車運輸業之費率,多有運價折扣現象(如國道客運),惟其折扣差額均由業者負擔,未如計程車派遣車隊轉嫁駕駛人負擔,並考量運價訂定及折扣,涉及勞工、消費者權益及是否為惡性競爭等問題,經衡平考量,交通部修法規定計程車派遣車隊不得要求駕駛人吸收運價折扣之差額;因為此規定屬中央法規,全國適用,市府應依規定辦理。
交通部基於各類汽車運輸業之費率,多有運價折扣現象(如國道客運),惟其折扣差額均由業者負擔,未如計程車派遣車隊轉嫁駕駛人負擔,並考量運價訂定及折扣,涉及勞工、消費者權益及是否為惡性競爭等問題,經衡平考量,交通部修法規定計程車派遣車隊不得要求駕駛人吸收運價折扣之差額;因為此規定屬中央法規,全國適用,市府應依規定辦理。